今天是: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
首页 | 资讯 | 聚焦 | 社会 | 法治 | 透视 | 反腐 | 咨询 | 公益 | 旅游 | 维权 | 案例 | 关注 | 说法 | 财经 | 万象 | 信息
民生 | 环保 | 安全 | 教育 | 医疗 | 保健 | 房产 | 科技 | 人物 | 网评 | 来信 | 视点 | 论坛 | 书画 | 文化 | 文史 | 访谈
祝全国人民春节快乐,工作顺利、万事如意!
网站公告:   今日天气:
  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说法 > 内容  

工伤认定应突破“48小时时限”

发布日期:2021-6-23  查看次数:8537 来源:南方日报  作者:

 
 
 

      今年5月,多起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例,引发热议。因为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,职工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同工伤”。

  “48小时时限”缘何引热议?这要从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设计理念讲起。该条例规定了“工伤”“视同工伤”“不得认定工伤”三种情形,其中,工伤考虑的主要是“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”等,视同工伤强调的是“突发疾病”因素。可以看出,视同工伤淡化了疾病和工作的因果关系,只强调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关联性,其意图是扩大保护,特别是一些无法查明因果关系的情形。而48小时则是抢救病人的黄金时间,也综合考虑了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利益诉求。

  这就造成一个问题,47小时与49小时,时间上差别不大,但结果很可能不同。而在司法实践中,相关部门往往对“48小时时限”作严格解释,相关司法机关也一再明确不应对其进行扩大化。其主要原因是,现有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主体是“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”和“患职业病”的职工,与工作的相关性是其中关键性因素。而视同工伤本身已经是一种扩大保护,是对原有工伤制度的突破,如果再作扩大化解释,在实践中就会过于宽泛,加重企业负担。

  仅以死亡与否、抢救时间作为判断标准,与许多职工的现实情况也发生了脱节。现代人的工作强度、工作压力不断加大,工作时间、工作场景也发生了变化,如果疾病和工作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,工伤认定仍拘泥于48小时,显然会有失公平。此外,过于机械的规定很可能引发伦理风险。比如曾发生一些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案例,用人单位千方百计要求抢救到48小时之后,而亲属则倾向于在时间大限前放弃治疗,以获得高额度赔偿。

  对此,有人建议将“视同工伤”相关内容改为“因为工作原因直接导致疾病发作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、全部丧失劳动能力”,笔者认为是比较合理的。虽然取消了“48小时时限”的规定,但却添加了“因工作原因直接导致病发”的要素,是更加实事求是的表现。一方面,有利于尊重现实情况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避免“救或不救”的伦理困境;另一方面,也可以减少与工作无关的突发疾病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况,从而减少工伤保险的负担。

  总之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上一次修订还是2010年,随着时代进步,许多情况已发生变化,也理应作出与时俱进的改进。至于“48小时时限”条款到底怎么改,应该如人社部回应那般,“既要考虑工伤保险的制度属性和我国现阶段国情特点,还应兼顾与用人单位、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的利益平衡”,最大限度回到工伤保险制度的本意,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(扶 青)

 
  热门·推荐    
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现身云南昭通
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
日前,自然摄影爱好者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丰水库拍摄水鸟过程...
·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现身云南昭通
· 中国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四年近40
· 倒查30年纠正违规违法“减假暂”案件10
· 安徽一起杀人案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?
· 七旬老娘上访二十五年为冤死儿子讨公道
· 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11.6万人
  点击·排行    
家长滥用消毒剂抗生素会破坏儿童免疫力
公安部整治“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”
侯金诚申诉一案还要等多久?
辽宁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、厅长方守义被开除
河南替考案75人被党政纪处理 多名教师被
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
【歌行体】老太骑行走天下(外一首)
人民有权监督
最高法明确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相关问
[书画]艺术家风采---著名实力派画家孙
  热门·图文    
 
家长滥用消毒剂抗生素会破坏儿童
公安部整治“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
[书画]艺术家风采---著名实
处处有美景有故事,走进礼泉县泾
 
  投票·调查    
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?
  • 网友介绍的
  • 百度搜索的
  • Google搜索的
  • 其它搜索过来的
  •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
  • 太忙了不记得了
  •  
    关于我们 | 版权声明| 人员查询 | 诚聘英才 | 联系我们
    中西部法制网 www.zxbfzttv.com 电子信箱:zxbfzw@126.com主管; 中国大江传媒集团 版權所有:中西部法制 不得複製或轉載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on 京ICP备17018691号